市发改委昨日(3月12日)传来消息,为进一步简化户籍准入办理程序,市发改委即日起不再直接受理个人户籍准入业务,留学归国、博士后进出站等人员直接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由于市政府北迁,为了方便群众办理业务、进一步简化户籍准入办理程序,市发改委即日起不再直接受理个人户籍准入业务,并对办理户籍准入业务做出调整: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百人计划”和“千人计划”人员、国外留学归国人员、博士后进出站人员直接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非西安市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和引进人才落户由单位所在地或有人事托管关系的省、市、区人才交流中心受理。
具体流程为:由单位向人才交流中心提交材料(所需材料登录西安市发改委网站www.xadrc.gov.cn查询)、人才交流中心到市发改委报批领取《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及《西安市户籍准入通知》、单位到人才交流中心领取上述证件材料、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办理时限为45个工作日。(西安日报)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