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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免费存包 包丢了 超市该不该负责

标签工作人员  华商报  高新区  莲花  电子  2015-01-25 14:18

  华商报讯(记者 张莉)去超市,把包存在免费存包的柜子里,出来扫条码时柜子打不开,工作人员打开柜子发现包不见了,超市却说没看管责任。在超市存包丢失,超市到底该不该负责?

  22日下午2时许,市民熊先生去高新区唐延路卜蜂莲花超市,在免费存包处把自己的包寄存了,然

后拿着自动存包柜“吐出”的电子条码进了超市。逛完超市出来,他用条码纸怎么扫描也打不开柜子,随后找来超市工作人员帮忙把柜子打开,但里面存的包不见了。

  “包里有我新买的一部手机,还有一条围巾。”他找到超市保安处投诉,要求看监控,查过后发现他存包的地方是个死角,那一排柜子监控都拍不到。他要求超市赔偿,超市方认为存包处是免费的,没有看管责任,不承担赔偿责任,报警后,警方让他和超市协商解决。

  23日,超市方表示,针对存包责任问题,将在两天内给予答复。

  超市该不该负赔偿责任?陕西尚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丽萍说,要看超市和消费者之间是否建立了委托保管关系,如果是消费者委托超市代为保管,并向超市交纳了保管费用,超市必须承担保管赔偿责任。免费的自动存包柜是超市经营服务的一部分,超市应尽提醒义务,比如提醒消费者哪些物品不能存放,如果超市没有安全存放提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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