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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四部门发通知 坚决制止春运乱涨价乱收费

标签公安部  违法行为  国家安全  事故发生  陕西省  2015-01-29 10:19

民间有“过了腊八就是年”的说法,过完腊八,农历春节的气息日渐浓郁,记者昨日获悉,为满足广大群众的出行需要,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陕西省发改委等四部门就做好我省2015年春运工作发出通知,要求春运期间确保煤电油气运及重要物资保障供应,对客流量较大地区和线路要提前调配运力,坚决杜绝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不留隐患死角,对借春运乱涨价、乱收费、乱罚款等价格违法行为坚决制止。

客流

预计春运旅客发送量将达5490万人次

按照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春运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2015年春运工作从2月4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共计40天。初步预计,春运期间,我省旅客发送量将达到5490万人次,同比增长1.6%。

设立机构

多部门组成省春运领导小组

为做好今年我省春运工作,省政府成立由省发改委、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安监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军区、西安铁路局、民航西北管理局、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东航西北公司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省春运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省长江泽林担任,副组长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张光进、省发改委副主任李忙全、省应急办主任白凡担任。春运结束后,省春运领导小组自行撤销。省春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简称省春运办),李忙全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春运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

春运出行

组织学生和务工人员错峰出行

通知指出,要认真落实好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强春运期间运输需求调节做好客流错峰组织和引导工作的通知》要求,有针对性地引导和组织旅客错峰出行,缓解春运高峰压力。在高校集中地区和外地生源占比较高的地区、用工较为集中的地区,当地春运工作领导机构要与教育、运输部门建立协调机制,组织开展学校错时放假和返校,积极协调和引导用工量较大的建筑、工矿企业错时分批放假,引导出行人员有序流动。

运力重点

客流量较大地区和线路要提前调配运力

通知明确,切实做好运力组织,提前做好客流预测。各市(区)春运领导机构、各运输部门和企业要科学预测旅客和货物春运需求,制订合理运输方案,统筹安排运力资源。对客流量较大的地区和线路,要提前调配运力,增加车、船、飞机班次。在学生、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地区,要组织专列、包车、包船或包机运输。要加强农村道路运力投入,满足乡镇群众节日出行需求。

运输衔接

城市公交增加班次延长运行时间

做好不同运输方式衔接服务,要加强火车站、汽车站、机场、地铁的接驳和运力统筹,发挥铁路和民航的长途运输优势、公路的中短途运输优势,公交和地铁的城市运输优势,增强各种运输方式的协调性和互补,努力服务旅客出行。城市公交要增加班次,延长运行时间,及时集疏运旅客,特别是要安排好高铁车站和夜间的公交运力。

安全责任

杜绝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全力保障旅客出行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首要任务,通知明确,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春运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督促各运输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落实到具体环节,坚决杜绝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交通疏导

严查超速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

春运高峰期间,要加强道路交通主干线和车站、码头、机场等附近道路交通的指挥疏导,确保道路畅通。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货车非法载人、超限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治安管理

严防发生群体性拦车堵路事件

各级公安机关要对车站、线路及周边地区存在的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出问题开展针对性的清理整治。深入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严防发生群体性拦车堵路事件。要认真做好反恐防暴各项准备,进一步强化对治安复杂地区的巡逻和控制,最大限度的把警力投入到车站、机场、码头等重点部位,切实加大社会面秩序维护和掌控力度。

服务质量

坚决制止借春运乱涨价乱收费

各部门和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及时发布天气变化、班次增减、客票余额、道路拥堵、交通管制等各类信息,方便旅客合理安排出行。

积极创新售票方式,增加客票代售点,提供上门售票、电话订票、网上购票、手机购票、团体预售往返票等多种服务,继续为外地务工人员、学生、边远地区旅客提供预订往返票服务。严厉打击站外“揽客、甩客、倒客、宰客、倒卖车票”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制止乱涨价、乱收费、乱罚款等价格违法行为。

本报记者张维(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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