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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要求各市设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和时间

标签西咸新区  身体健康  韩城市  陕西省  示范区  2015-02-10 10:43

  本报讯 (记者 高乐) 昨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201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通知,要求各市(区)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明确禁限放时间,如遇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可临时采取限制燃放措施,扩大禁限放区域。

  据了解,春节临近全省将进入烟花爆竹消费旺季,监测数据表明,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急剧增加空气中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浓度,尤其是在不利气象条件下,将对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为降低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对空气质量造成的影响,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陕西省人民政府要求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韩城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等区域,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明确禁限放时间。

  按照烟花爆竹安全质量标准要求,确定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规格和品种,并提前对外进行公布;要严格审批各类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合理控制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加大环保烟花销售比重;要结合当地气候条件和污染物扩散条件,加强对空气质量状况的研判,如遇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可临时采取限制燃放措施,扩大禁限放区域。

  加强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巡查检查,严惩非法燃放行为,加大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的专项整治活动,对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进行严格规范和管理。

  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开展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规定及燃放危害性的宣传、科普和教育活动,让市民了解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和空气质量的影响,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并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和烟花爆竹经营者,自觉遵守、践行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积极创造安全、和谐、文明和空气质量良好的节日环境。(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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