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讯 (记者 赵辉)昨日记者获悉,从明天开始到10月底,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将对《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展开执法检查。重点查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乱采滥挖、乱搭滥建、乱排滥放、乱砍滥伐及违建别墅整改不到位、矿产资源开发整治不彻底等问题。
秦岭是建设美丽陕西的“绿色窗口”。2007年,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是我国首个为一座山脉的生态保护所进行的立法,之后又相继颁布了陕西省《汉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渭河流域管理条例》,从而使秦岭山水环境立体地纳入了地方法规保护之中。
近年来,通过省、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强力推进以及各级人大的依法监督,一些威胁秦岭生态安全的突出问题得到纠正,重点违法违规行为和突出问题受到查处,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有所扭转。
据悉,此次执法检查,将重点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四乱问题”开展检查。即乱采滥挖问题,重点检查矿山开采过程中存在的无证勘查、越界无序开采等行为,造成秦岭山体和自然景观遭到破坏,以及引发地质灾害等情况;乱搭滥建问题,重点检查秦岭地区违规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以及寺庙、农家乐等场所,影响生态环境的情况;乱排滥放问题,重点检查在秦岭区域的公路、铁路、隧道、旅游设施建设中乱排“三废”,乱倒垃圾、废渣、挤占河道,以及一些沿山单位及乡镇的污水处理设施是否做到稳定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乱砍滥伐问题,重点检查大规模工程建设、各种采石开矿,造成树木毁坏、植被破坏以及生态得不到修复的情况。
同时,重点检查秦岭区域内的一些别墅是否属于违建行为,对违建别墅整改不到位、矿产资源开发整治不彻底等问题。(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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