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站点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查看日志|返回日志列表

西安公积金贷款新政:首贷买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

标签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  管理中心  普通住房  商品房  2015-10-27 15:24
 本报讯(记者张毅伟)从昨天起,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文件精神,满足缴存职工的公积金贷款需求。经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现就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调整: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的缴存职工,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自住普通商品房,建筑面积在144㎡(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建筑面积在144㎡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精装修房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陕西传媒网)

分享 365 次阅读 | 0 个评论

留下脚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