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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实施居住证制度已一年 市民可享多项福利

标签居住证制度  身份证  流动人口  派出所  陕西省  2015-12-13 10:09

昨日,《居住证暂行条例》正式公布,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其实,早在2012年10月1日,陕西省已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施居住证制度,西安市作为试点城市,从2013年11月27日起,首批发放居住证47.59万张,截至今年3月底,已办理了130万张。

昨天,记者从西安市公安局了解到了最新、最权威的居住证办理攻略。

如何办理居住证

居住证实行一人一证,首次申领为一年期,满一年后,到当地派出所换领3年期。在西安拟居住30天以上的流动人口,都应该办居住证。

首次申领,准备好以下材料:《陕西省居住证申请表》、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证件(明)原件和复印件、现居住地址证明。拿到了一年期居住证,并在西安连续已住满11个月的,就可以申请3年期居住证。

能享受哪些公共福利

持1年的居住证,在居住地可享受以下服务:1.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2.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3.免费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4.依法参加社会保险;5.按规定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职业(执业)资格登记;6.按规定享受政府部门提供的各类免费培训;7.按规定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8.居住地人民政府提供的其他公共服务。

持有效期3年的居住证,还可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在居住地办理赴港澳地区商务签注手续。同监护人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在居住地享受义务教育。

需要强调的是,流动人口持西安市居住证,有固定住所、稳定收入、连续缴纳5年以上社保的,可以申请西安市常住户口。

本报记者宋雨(陕西传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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