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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传销活动区散布西安 西安有传销人员近两万

标签西安  传销  活动区  2009-08-06 09:52
由于传销者不断变换居住地和上课方式,使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打击传销的工作越来越困难。5日,记者根据举报和政府相关部门的材料等,绘制了一段时间以来西安市区“传销活动”较为频繁的区域地图,共有37个传销活动区散布在西安。提醒村民如发现有传销活动,及时、主动向当地工商、公安等部门举报。

  背景 7月10日到10月20日,省工商局、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

  规模 目前,仅西安就有传销人员近2万人

  分布 主要在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临潼区、户县、阎良区等城中村及废弃厂房、果园中

  人员 以四川、贵州、湖南等外地人为主,约占98%,其中在校大学生或毕业大学生占7%

  进展 截至7月28日,西安市工商、公安等部门已联合取缔传销窝点84个,遣散传销人员2045人

  传销者上课 一拨在窝点一拨躲树林

  一个20多人的传销团伙为了应付严打,一拨在窝点上课,一拨躲在树林上课。

  5日上午9时20分许,曹里村西三环路边一间十多平方米的破旧屋子里,12个人正在听传销课,面对工商雁塔分局鱼化工商所、公安高新分局丈八派出所执法人员的突然出现,正在讲课的四川小伙卢继然想将墙上的讲课内容擦掉,被执法人员制止;他的双手虽然都黑了,墙上仍然能看到“直销奖”“能力差”之类的文字。

  传销新变化变换上课地点逃避打击

  根据以往经验,鱼化工商所所长刘青认为,屋里不会就这么几个人。就在此时,一位村民透露,窝点旁边50米外的树林里,还有一伙人在上课。执法人员迅速将树林围住,现场一共13个人在上课。随后,公安高新分局丈八派出所民警将所有人带回进行个人信息登记,个别人员将进行调查询问。“现在打击传销的难度越来越大了。”鱼化工商所所长刘青说,昨天已是他第四次在这间民房里取缔传销窝点了,由于最近严打,这些人不断变换居住地、上课方式。

  他介绍,这些人在这儿上两天课后,就转移到长安、户县等地,过几天再回来。“他们也开始分散上课,一个课堂就十多个人,而过去是40人到百人不等。”他说,等执法人员抓住了一个窝点,其他窝点很快就会散开;而且现在上课选在树林里,就和聊天一样,“隐蔽性更强,不易被发现”。

  据目前查处的情况来看,一部分传销分子已不再租房住,这些人被遣散或赶出村民家后,很多人开始在露天居住,也有一些传销人员只是晚上在村民家里住,早上就出去了。“一些传销人员已开始分散居住了,一般2~3人,就像普通的住家户一样。”双旗寨村的张姓村民说。

  打击新方式治安联防队挨家挨户撵

  今年7月份,鱼化街办、鱼化工商所等再次向辖区的村民发放《告村民书》。与去年8月的《告村民书》相比,此次还增加了这样的条文:对为传销组织和传销人员提供住宿等便利条件的出租户,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要给予拘留。

  刘青介绍,政府也是采取工商、公安、街办、村委会四方联动,同时,根据传销组织早上5点就上课的特点,他们已将工作时间从过去8小时延伸到8小时之外,由村委会向村民小组、每户村民延伸。“现在出租房屋时,村民首先会问‘是不是搞传销的,搞传销就不租’。”鱼化村村委会党委副书记张军说。据悉,鱼化村有1200多户村民、4000多人,而流动人口则高达6万人。过去,这里的传销活动确实很猖獗。

  对此,刘青说,包括鱼化村在内,东曹村、双旗寨、姚马村等,过去传销活动频繁,而现在基本没有传销活动了。除了村民不出租房外,姚马村等村的治安联防队还挨家挨户撵传销人员。本报记者 陈静涛 实习生 彭思斯

  传销笔记

  竟称国家未严厉禁止传销

  8月1日,执法人员在灞桥区席王街办官厅村遣散的一个传销组织中,一传销者笔记中这样说,“传销行业是民不举官不究”。说白点,就是国家“不叫你干也不严厉禁止的冷门生意”,你干就是挣钱。

  早在1998年,国务院就颁布了全面停止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的命令。但是传销者依然认为可以从中获取丰厚的收入。笔记中说,在传销体系中每位成员销售的产品,都可以直接或间接获取一定比例提成,并呈几何状倍增,月收入不低于6位数。笔记还指出,无论你或你的下线为公司卖出多少产品,这都是为你累积点数,主要是采用金字塔晋升模式来计算,比如下线卖了套产品,公司会奖励你。

  根据提成图表显示,提成是按照从高到低ABCDE五级计算,每一套产品,“你”可从每个级别获取50元、30元、20元不等的直接提成,下线发展得越多,挣钱就越多。

  新闻延伸

  传销起源于美国

  作为一种营销方式,传销起源于上世纪40年代的美国,风行于日本等地。1979年美国将传销正式立法——《反金字塔法》,将传销合法化。

  上世纪90年代,传销到了中国,被渲染为“20世纪最后一次暴富的机会”,忽视销售的产品品质和市场实际需求,热衷于猎取人头和发展下线,于是传销成了“老鼠会”“神秘链”的同义词。1998年4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全面停止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的命令,对整个传销业进行全面封杀。

  2005年11月1日《禁止传销条例》实施,该条例增设了“组织领导传销罪”。

  举报传销有奖

  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禁止传销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举报传销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经调查属实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西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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