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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陕西职工因公死亡补助标准确定 一次性补助达62.39万元

标签抚恤金标准  工作人员  工伤保险  事业单位  统计局  2016-02-26 15:16

  本报讯(记者 顾荣)记者昨日获悉,今年,凡因工死亡职工,一次性发放工亡补助金提高至62.39万元。

  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近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2015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195元。由此,确定了今年职工工亡的补助金标准。为保障工亡职工的权益,根据我国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因工死亡职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照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计算。随着2015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公布为31195元,工亡补助金也相应提高至31195的20倍,即62.39万元。

  省人社厅提醒,凡职工工亡时间发生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都应按照这一标准核定,确保足额支付。

  又讯(记者 顾荣)我省调整了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残疾抚恤金标准,新标准从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

  按照我省工伤保险有关政策规定,事业单位原工伤残人员参照执行。具体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抚恤金标准58310元/年;二级,51620元/年;三级,44930元/年;四级,35370元/年;五级,26760元/年;六级,22630元/年;七级,16260元/年;八级,10500元/年;九级,7650元/年;十级,5730元/年。(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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