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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修订污染天气预警分级 黄色预警或开始限行

标签黄色预警  积极参与  西安市  天气  事业  2016-02-27 10:10

本报讯 (记者 高乐) 昨日,市治污减霾办向社会各界征集《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稿)意见建议, 重新划分了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希望各位市民积极参与,为西安的环保事业尽一份力。

据了解,《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稿)参考了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及污染天气较重城市相关应急预案,主要针对指挥体系、预警行动、响应级别、预案管理进行了修订。

与原有预案相比,此次修订预案建立了统一指挥体系,明确了指挥地点,通过《任务通知》细化了处置部门职责及其任务要求;增加了预警行动,避免出现响应不及时或因预警不准确引起的过度响应问题;重新划分了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增强了应急响应措施的可操作性。

譬如,以前的应急预案中,当预测未来将出现48小时重度污染或者72小时中度污染,才会启动最低级别的蓝色预警。此次,拟定当预测未来48小时达到中度污染时便可启动。同时,要发挥专家在预测预警中的智囊作用,强化监测预警工作。

市民可以在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xaepb.gov.cn/ptl/index.html)、“西安环保”官方微博微信平台查看《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稿)》,请于2016年3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您的好点子、好办法、宝贵意见建议反馈至市治污减霾办(电子邮箱:xazwrtqyj@126.com)。

相关链接

修订版预警分级(新)

Ⅳ级预警(蓝色):预测未来将出现48小时中度污染天气(150

Ⅲ级预警(黄色):预测未来将连续出现48小时重度污染天气(200

Ⅱ级预警(橙色):预测将出现连续48小时严重污染天气(300

Ⅰ级预警(红色):预测将出现24小时以上极重污染天气(AQI≥500),或已启动Ⅱ级响应48小时后,监测数值无明显下降趋势,发布红色预警。

(西安晚报)

预警行动的展开依据指挥部办公室下达的《西安市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通知》执行,内容包含以下一项或多项。

蓝色预警行动:

(1)市政府新闻办负责督导、协调媒体在全市发布以下健康防护警示: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需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2)各级教育部门督导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减少户外活动;

(3)市政府新闻办负责督导、协调媒体发布以下建议信息: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尽量减少能源消耗,空调温度调整2—4摄氏度;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黄色预警行动:

在执行蓝色预警行动的基础上开展以下一项或多项行动:

(1)各级环保部门通知各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工业锅炉做好使用优质燃煤的准备;

(2)公安部门做好全市范围内机动车(除公交车、出租车、新能源汽车及其它特种车辆外)限行两个尾号和引导重型载货车辆避开禁行区行驶准备工作;

(3)建设部门通知全市涉土作业施工单位做好停工准备;

(4)城市管理部门暂停建筑垃圾清运审批,组织开展城市大冲洗活动;通知涉土作业工地、拆迁工地、建筑垃圾消纳场做好停工准备;

(5)商务部门通知各煤炭交易市场做好停止煤炭筛选作业准备;

(6)气象部门做好人工增雨(雪)作业准备;

(7)交通运输部门、市地铁办做好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准备。

橙色预警行动:

在执行黄色预警行动的基础上开展以下一项或多项行动:

(1)教育部门做好通知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止户外活动准备工作;

(2)公安部门做好全市范围内机动车(除公交车、出租车、新能源汽车及其它特种车辆外)限行三个尾号的准备工作;

(3)市政府新闻办负责督导、协调媒体发布以下信息: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停车超过3分钟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4)各级环保部门通知20蒸吨(不含)以下工业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做好停止运行准备工作,并做好驻厂监管准备;

(5)市发改委通知大唐灞桥热电厂、大唐户县第二热电厂、西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在保证供热的前提下,做好分阶段轮流限制发电准备工作;

(6)市市政公用局、西安城投集团通知各类供热企业做好污染物减排30%准备工作;

(7)工信部门通知全市工业类重点大气污染源企业做好污染物减排30%、水泥粉磨企业停止生产准备工作;

(8)建设部门通知各建设施工单位做好停止建筑工地室外作业、两类企业停止生产的准备工作。

红色预警行动:

在执行橙色预警行动的基础上开展以下一项或多项行动:

(1)教育部门通知全市所有幼儿园、中小学做好停课准备;

(2)公安部门做好全市范围内机动车(除公交车、出租车、新能源汽车及其它特种车辆外)单双号限行的准备工作;停止审批户外大型活动,通知并监督已经得到审批的单位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停止举办户外大型活动;

(3)工信部门通知全市工业类重点大气污染源企业做好污染物减排50%的准备工作。

(市治污减霾办)(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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