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供热用户
须提前申请
据西安市气象部门预测,近期西安地区气温平稳,日平均气温均高于5℃。根据《西安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规定,西安市供热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全市集中供热企业于2016年3月15日24时停止集中供热。本采暖期从2015年11月15日开始到2016年3月15日结束,实际供热122天。
集中供热结束后,需延长供热的幼儿园、敬老院、医院等特殊用户,须提前向所属供热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物业公司和广大用户,采暖期结束后,应做好各自管理的用热设施维护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为下一个采暖季提供更好保障。
城区集中供热面积
达15390万平方米
本采暖期,我市城区共有集中供热企业8家,集中供热面积15390万平方米,主管网总长度837千米,热交换站2068个,锅炉81台;区县集中供热企业10家,集中供热面积1454万平方米,主管网总长度211千米,热交换站275个,锅炉46台。城区集中供热面积较上一采暖期增加3340万平方米,增幅27.72%。
2015年,我市集中供热能力大幅提高,新建了西安市热力总公司雁东供热公司3台116 MW天然气热水锅炉、西安高新区热力有限公司3台70 MW天然气热水锅炉、西安热电供热有限公司1台90MW燃煤热水锅炉,陕西明德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2台126MW、4台42 MW燃煤热水锅炉改造。
供热质量提升
煤炭消耗降低
2015年,市政部门积极研究推广供热管道检测系统、供热能源在线分析系统等新技术、新方法在供热行业中的应用,提升行业技术和信息化水平,促进行业工艺技术装备更新改造,推动供热企业对热源厂、小区热交换站热媒参数及用户室内温度等实施远程监控。实时调节,保障锅炉安全运行,缩短了供热初始调节时间,使管网很快达到水力平衡,在运行过程中用户室温过高或者过低,及时对一、二次网系统进行调节,在提升了供热质量的同时有效降低了煤炭消耗量。记者 魏鑫(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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