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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轮电动代步车挂不成牌买不成保险 遇上事故赔偿易“扯皮”

标签新能源汽车  事故赔偿  老年代步车  绿色环保  销售人员  2016-04-03 08:49
 四轮电动代步车不算新能源汽车

  为了让顾客放心,有销售人员还表示:“这是绿色环保的新能源汽车,是国家鼓励发展的绿色低碳产业”。事实究竟如何?记者通过多方采访揭示其中真相。

  四轮电动车是新能源汽车?

  商家借此旗号误导消费

  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电子工程系新能源汽车教研室主任李鹏伟介绍,目前我国大力发展的新能源汽车主要分为纯电动车、油电混合车和气电混合车,是严格按照国家乘用车标准生产上市的。

  市场售卖的所谓老年代步车、四轮电动车等均属于低速电动车类别,仅限于景区、厂区使用,不允许上路行驶。国家目前并未出台这一类别的生产标准,它的电池、电机、车身等不符合国家乘用车标准,又超越了两轮电动车的生产标准,属于两者之间的空白地带。于是,很多商家就钻空子,作为特种设备生产出厂,却又打着“新能源汽车”的称号对外销售,打擦边球,误导消费者。

  “看似像一辆正规汽车的造型,但这些车的用料、结构过于简单,车身的强度、高度都与乘用车相去甚远。”李鹏伟介绍,目前在售的低速电动车品牌鱼龙混杂,质量参差不齐。由于生产技术不复杂,很多不知名的小厂子完全有能力复制出来,不必经过质量认证,也不必经过防撞测试就公开销售了。

  李鹏伟提醒:“消费者购买时要注意,国家提倡发展的是符合国家乘用车标准的新能源汽车,而不是粗制滥造出来、无牌无证随便上路行驶的低速电动车。”

  无牌照也可放心驾驶?

  遇上事故 赔偿易“扯皮”

  长期从事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审判工作的碑林区法院法官李新元介绍,近几年,他所审理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80%都有电动车牵涉其中,并且案件数量有逐年上升的态势。其中主要是两轮或三轮电动车。通常情况下,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规范行驶时与机动车发生事故,非机动车是无责的。但非机动车如果擅自进入机动车道,包括城市高架桥、地下隧道,一旦与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发生事故,非机动车也有可能承担主要责任或与机动车同等的责任。

  李新元表示,作为新出现的车型,涉及四轮电动代步车的案件他本人目前还未审理过。由于四轮电动代步车不是符合国家规范的乘用车,不能上牌,没法买保险,开起来的速度却不低。加之驾驶者很多都是没有驾照的中老年人,行驶在道路上不仅对自身不安全,更对周围的车辆、行人造成威胁。一旦出现事故纠纷,赔偿起来就容易产生“扯皮”现象。

  法官提醒市民,尽量不要选购或选乘此类车辆,用车来代步的老年人也应规范驾驶,做到不超速、不越道。

  可以随便上路吗?

  交警可依法暂扣并处罚款

  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处秩序科副科长董海峰介绍,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四轮电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就应当属于机动车,但此类车辆又未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当中,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法规要求,无法申领号牌,买不成保险,不管是对自身还是他人来说都是隐患重重。

  董海峰表示,四轮电动车一旦上路,交警部门有权依法予以暂扣,并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董海峰提醒市民,正规销售的机动车是经国家机动车主管部门核准生产的,具有合法的机动车销售**及机动车合格证明。为了对您自身安全和对他人安全负责,请您一定选择具有合法手续的正规车辆。

  本组稿件由记者高雅采写(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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