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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调控目标确定:房价涨幅要低于收入增幅

标签西安房价  国务院  房价上涨  住房价格  房价涨幅  2011-04-14 09:32

本报讯 (记者崔晓刚 实习生刘斯曼) 日前,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精神和国务院房地产市场调控督查工作组对我市的指导意见,切实把住房价格控制在合理水平,市政府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我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因素,确定了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标准是:新建住房价格增长幅度低于当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3.5个百分点。

    近几年来,我市房地产市场一直处于平稳健康发展态势,房价比较平稳。但从2009年下半年以来,西安房价涨幅明显加快。除存在购房群众对房价上涨预期、土地、人工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原因外,也与我市房价基数低、正处于城市价值兑现期、经济发展速度快、人均收入水平增幅较快、各界对西安发展前景看好等因素有关。为了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我市按照中央一系列调控政策要求,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落实商品房限购措施,制定房价控制目标,采取坚决措施遏制房价过快上涨。限购政策实施后,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效果初步显现,3月份,商品住房交易备案均价6150元/平方米,环比下降8.94%。

市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合理引导住房消费,增加住房供应总量,严格控制土地出让价格,使今年的出让土地成交楼面地价不高于周边地价,加强市场监管和强化监管责任,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确保全年房价控制目标实现。(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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