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通行效率和交通参与者文明素质,高速大队将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收集记录交通参与者、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等信息,归集为一般、严重交通失信信息。将依法依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纠处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筛查,形成交通违法失信“黑名单”数据库,并向信用机构报送。对交通违法失信 “黑名单”将依法通过大队双微平台及相关媒体公开曝光。
构成一般交通失信行为的包括: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不按规定时速通行的;随意占用应急车道的。
构成严重交通失信行为则包括: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校车标牌、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机动车所有人及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内发生一般交通失信行为3次以上的;饮酒或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的;阻碍或妨害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
这些失信行为将被“信用陕西”(陕西省信用建设官方网站)采纳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惩戒。记者也了解到,被列入“黑名单”系统的交通参与者,只要在规定时间内不再产生其他失信行为,则可移出“黑名单”系统。同时,符合相关条件的也可向高速大队申请提前移出“黑名单”系统。
在交通违法失信“黑名单”数据库建立起来之后,西安高速交警将会同交通部门积极合作,或将对严重交通失信驾驶人或者机动车采取禁止进入高速公路的惩罚。(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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