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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6月30日起网上报名

标签教育部考试  中小学教师  助理工程师  对外汉语  户籍所在地  2016-06-24 20:40
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2016年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6月30日起开始网上申报。认定对象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在西安的社会人员及2016年驻西安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研究生。

  申请条件

  取得相应学历:申请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但2016年及以前取得我省普通中职学校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学历的今年还可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取得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师资格需取得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在三年以内),申请人可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思想品德鉴定表从中国教师资格网或西安市招生考试网下载。

  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7月5日。具体流程为,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市教育局提醒,申报者填写正确的身份信息,错误后果自负。

  现场确认和体检安排

  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4日-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地点在西安广播电视大学长兴路校区(直属二分校)。

  现场审核合格人员要参加体检。符合认定条件人员经体检合格,办理教师资格证,领取教师资格证通知请7月底或8月初关注西安市招生考试网或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告。 记者 任娜(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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