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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2016年教育资助工作开始 贫困生可报名

标签城乡低保  城市低保  低保对象  专科院校  大学本科  2016-07-19 15:1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讯 (记者 关颖)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我市2016年教育资助工作已经开始,西安市教育资助为一次性资助,专门针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及经济条件较差的城乡贫困学生设立,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

    此次资助的对象分为四类,分别是,城市低保对象、城市低收入家庭子女通过普通高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

    城市低保残疾学生、城市低收入家庭残疾学生通过普通高考或中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及高中生(含中专和技校)。

    农村五保对象、低保对象通过普通高考或中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及中专生和技校生。

    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困难家庭女学生通过普通高考和中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及中专生和技校生。

    城市低保对象、城市低收入家庭:本科生资助7000元,大专生资助5000元。城市低保残疾学生、城市低收入家庭残疾学生:本科生资助7000元,大专生资助5000元,高中(中专和技校)资助3000元。

    农村五保对象、低保对象:本科生资助7000元,大专生资助5000元,中专生、技校生资助3000元。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困难家庭女学生:本科生资助3000元,大专生资助2000元,中专生、技校生资助1000元。

    城市低保对象和城市低收入家庭到户籍所在地区县民政部门申请办理。城市低保对象残疾学生和城市低收入家庭残疾学生到区县残联申请办理,由残联审核并做好认定工作。农村五保对象、低保对象到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由镇(街)审核,区县民政部门审批。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困难家庭女学生到户籍所在地镇(街)计划生育部门申请办理,由镇(街)审核,符合条件的由计生部门出具认定证明,区县民政部门审批。(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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