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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亭卖饮料城管就没收

标签营业执照  城管执法  出版物  新城区  许可证  2011-04-21 09:19
 本报讯(记者 周艳涛)“我们的工商执照上明明可以卖饮料,可城管就是不让卖。”近日,有读者打来电话反映,新城区城管竟然不让卖饮料。

  昨日,记者对新城区长乐路轻工市场附近的四家报亭进行调查,报亭内除了报纸很难发现有饮料,提起卖饮料,几位不愿意透漏姓名的报亭老板说,从3月28日起,新城区

城管执法人员说不让卖饮料,可他们明明有营业执照,为啥不允许卖饮料?报亭老板反映,长乐路上的报亭有两种,一种报亭中的经营范围中只允许经营图书报刊等,而另外一种报亭的营业范围则允许卖饮料。

  记者在一报亭的营业执照上看到,经营范围写着国内出版的经销类图书、报刊及电子出版物的零售(有效期至2012年12月31日);预包装食品:饮料的销售(许可证有效期至2012年5月3日)。一名姓孙的老板告诉记者,最近几乎每天城管都会来查看,发现有饮料立即就没收,不管有没有出店卖饮料。“我们不占道经营,将店面收拾得整齐,可为啥不让卖饮料?”

  新城区城管执法局机动队队长董勃告诉记者,新城区规定所有报亭不能卖饮料,对于有些报亭有允许的销售饮料的工商执照,他们也不认可,认为报亭属于超范围经营。下午3时许,记者在新城区城管执法局党办,并没有找到相关文件。

  下午5时,新城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吴涛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报亭销售饮料属于工商部门管理,只要不出店经营不影响市容,不在他们的管理范围。针对一些城管的越权行为,今日将会调查了解,如有越权行为,将马上改正。(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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