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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站前后50米停车要罚 交警辟谣:不要轻信

标签视频监控  交通违法  交管部门  公交站台  监控系统  2016-09-24 12:16

  “从明天起,所有的公交站台前后50米禁止社会车辆停靠,包括上下客即走,一旦被拍最高处罚1000元……”最近几天,这样一则消息在微信朋友圈流传。记者昨向西安交管部门求证,这是谣言!不过,西安公交车内确实安装有监控系统,但拍摄区域仅限于以驾驶室为主,暂未收到拍摄社会车辆占用公交专用道、随意变道等行为的通知。

  疯传公交车装“电子眼”拍车站违停

  “公交站台前后50米禁止社会车辆停靠……‘移动公交电子警察’是安装在公交车前挡风玻璃上的自动监控一体机,基于视频监控,利用车型、黄线识别、GPS定位等算法,通过3G无线图传进行实时交通违法抓拍,一般连续抓拍3张,合成后加密无线发送到交警后台,经人工核实后,录入违章系统。”

  昨天,这样一则消息在微信朋友圈流传,让驾车人紧张不已,“临时停一下也要罚款1000元,这也太狠了。”西安市民卫先生说,他有时会把朋友放在公交站台候车,看来这事做不得了。

  机动车临停确实有规范

  “这肯定是谣言,大家不要轻信,不过,机动车临停确实有规范。”西安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昨告诉记者,一般在启用电子警察前,交警部门会通过媒体或官方微信、微博进行权威发布。

  关于“移动公交电子警察实时交通违法抓拍”的问题,交警部门解释,此事不假。目前确实存在可通过安装在公交车前挡风玻璃的自动监控一体机,基于视频监控,利用车型、黄线识别、GPS定位等算法,通过3G无线图传进行实时交通违法抓拍,合成后加密无线发送到某个地点的技术,并且已得到了实际应用。

  “公交站台前后50米禁止社会车辆停靠,包括上下客即走”的问题,此事不实。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正确的应该为:公交站台前后30米禁止社会车辆停靠,包括上下客即走。具体条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究竟会不会“最高处罚1000元”呢?交警部门解释,这仅限于深圳。根据收集到的信息,目前在全国范围内,仅在深圳市有此相关规定,在公交站点违法停车的,处1000元罚款。

  公交监控系统,多为拍摄驾驶区域

  尽管网传的消息是谣言,不过记者从公交部门了解到,西安的公交车确实装有监控系统,但主要以拍摄车厢内和驾驶区域为主。

  相关人士介绍,目前西安的公交车都安装有监控系统,安装位置在车厢靠近前门区域,拍摄的角度主要是司机驾驶区域,最大的区域,也仅能拍到车前一至两米的距离,以防有突发情况发生。车厢内的其他监控系统,主要以拍摄后门为主。

  “目前,西安公交车暂未装有智能行车记录仪拍摄社会车辆占用公交专用道、随意变道等行为。”该人士介绍,因为现有的公交车上安装的监控设备,技术上还不专业,无法做到交警部门对占用公交车道的处罚依据,况且也没收到交管部门的相关通知。

  首席记者谢斌

(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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