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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义务教育阶段孤儿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

标签新生儿出生  医疗卫生  贫困地区  儿童教育  出生缺陷  2016-10-14 15:24
 省政府日前发布《陕西省促进贫困地区及贫困家庭儿童发展工作方案(2016—2020年)》,从新生儿出生健康、儿童营养改善、儿童医疗卫生保健、儿童教育保障、特殊困难儿童教育和关爱等五方面,促进我省贫困地区及贫困家庭儿童发展。预计到2020年,贫困地区及贫困家庭儿童发展整体水平基本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降低到10%以下,低体重率降低到5%以下,贫血患病率降低到12%以下。

  农村孕产妇住院

  分娩率不低于98%

  今年起,我省将实行政府直接提供服务和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从新生儿出生健康、儿童营养改善、儿童医疗卫生保健、儿童教育保障、特殊困难儿童教育和关爱等五方面入手,保障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统称贫困地区)从出生到义务教育阶段结束的农村儿童、省扶贫开发部门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儿童的权益。

  加强贫困地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逐步实施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基本服务项目。开展孕前、孕产期和哺乳期妇女营养指导,预防和治疗孕产妇贫血等疾病;将加强孕产妇和新生儿健康管理,提高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率。

  预计到2020年,相关区域的孕产妇健康管理率达到98%以上,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0%,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80%。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预计到2020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保持在98%以上。

  建立儿童营养健康状况

  监测评估制度

  持续改善贫困地区的婴幼儿营养状况,加强母乳喂养宣传及相关知识培训,推进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为项目地区婴幼儿免费发放辅食营养补充品,扩大项目试点范围,以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为重点,逐步覆盖到全部贫困地区及贫困家庭。预计到2020年,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5%以上。

  2016年秋季学期起,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县(区)学校原则上实行学校食堂供餐;地方试点县(市、区)逐步以学校食堂供餐或企业配送完整早餐(午餐)模式替代其他形式供餐。

  基层医疗机构

  为入学前儿童提供免费体检

  为贫困地区儿童生理状况、营养状况和常见病进行常规检查,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本区域儿童体检档案,定期对身高、体重、贫血状况等进行监测分析。将入学前儿童健康体检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基层医疗机构免费提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中小学生健康检查基本标准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

  开展针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脊髓灰质炎、麻疹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补充免疫或查漏补种工作。预计到2020年,国家免疫规划的11种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5%以上。将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为0~3岁儿童提供免费基本保健服务,同时将规范农村儿童体检单位和体检内容。

  寄宿制学校或者600人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要设立卫生室,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基本器材。县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机制。要定期对农村学校饮水水质进行检测、监测。落实学校阳光体育锻炼1小时制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率达到95%以上。

  扩大贫困地区

  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和支教点,为3岁以下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早期保育教育指导服务。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多种形式扩大贫困地区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补助标准,学前一年达到每生每年1300元标准,免除保教费和补助公用经费;按照每生每年750元标准,补助学前一年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费。

  推动优秀校长、教学骨干向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流动,逐步扩大交流人员比例,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让更多的农村学校、学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确保贫困地区及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上好学”。

  在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儿童较多的中小学校,有重点、有针对性地通过法制宣传、思想教育、政策救助、亲情关爱、重点帮扶等方式,保证贫困家庭儿童完成义务教育。推进农村学校信息化建设,改善学校安全条件,消除安全隐患,对儿童人身伤害案件依法从重查处。定期、不定期开展中小学、幼儿园等儿童聚集、活动场所防火安全检查,排除火灾隐患。

  0~6岁视听残疾儿童

  有望免费手术

  完善特殊困难儿童福利制度,重点支持建设一批县级儿童福利设施和未成年人保护设施。探索适合孤儿身心发育的养育模式,鼓励家庭收养、寄养和社会助养。保证适龄孤儿进入相应的学校就读,将义务教育阶段的孤儿寄宿生全面纳入生活补助范围。

  对贫困地区低保家庭儿童、重残儿童参加基本医保个人缴费给予补贴,对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儿童参保给予全额资助,逐步实现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免费得到手术、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服务,推进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基本实现每个设区市都建有1所残疾人康复机构,每个县至少建有1所残疾人康复、托养或综合服务设施,使更多的残疾儿童受益。

  全面推进全纳教育,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预计到2020年,各设区市及30万人口以上或残疾儿童较多的县(市、区)都要根据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的数量和分布,按照国家标准新建或扩建1所特殊教育学校,实施覆盖学前一年教育阶段和义务教育阶段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的免费教育,积极推进学前两年和学前三年残疾学生免费教育。记者魏鑫(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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