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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宜君县新农合医疗楼被建成商品房出售

标签新农合医疗  合作医疗  惠民工程  国有土地  陕西省  2011-04-26 09:13

据新华社电 近日多个网站上出现“关于宜君县卫生局骗取国有土地违规建房售房”的网帖,发帖人举报称陕西省铜川市宜君县建设的新农合医疗大楼被当作商品房出售,惠民工程成了“创收工程”。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医疗综合楼“对内销售”

据发帖人张宽亮说,2007年得知卫生局合疗办综合楼对外出售时,便交了3万首付款购买了一套房子并签订购房合同。之后,张宽亮接到卫生局通知,称当初卖给他的720元每平米单价是卫生系统内部价格,由于张宽亮和妻子都未在卫生系统工作,要将价格提高到850元每平方米。由于分歧较大,双方最终对簿公堂。

在案件的审理中,卫生局出示了宜君县房管局《关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业务综合楼建设申请的批复》,卫生局认为这一项目是解决卫生局内部职工中的低收入家庭的经济适用房,张宽亮并不具有买房资格,因此双方最初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

综合楼最初规划有办公区

记者日前来到陕西省宜君县卫生局了解此事。据卫生局局长姜冯乐介绍,2006年5月,宜君县卫生局向县计划局提交报告,申请修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业务综合楼工程。随后,宜君县发展计划局对这一项目进行批复。批复中称,“为解决该单位无办公用房及职工住房紧张的状况”,同意立项建设。

这一项目的建设规模为“工程计划总投资300万元,总建筑面积3900平方米,建成砖混结构,二个单元,七层(一层为550平方米办公用房,二至七层为3300平方米、29套职工住宅和二层50平方米车库)综合楼一座。”而项目资金来源为单位筹资40万元,职工集资260万元。

    综合楼最终建成商品房

不久,宜君县房产管理局也进行了批复,同意这一项目按经济适用住房予以立项。记者看到,位于县城宜阳北街2号的这幢楼房一共7层两个单元。从外观看,这是一幢居民住宅楼。

县卫生局一份内部资料显示,这幢楼房户型建筑面积最小的为106.89平方米,最大的为120.01平方米,超出经济适用住房建筑标准。据这里的住户说,这里的大部分住户是卫生系统职工,也有几户是“外面的人在这里买的房子”,整幢楼上并没有最初规划的“一楼55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和“二层50平方米的车库”。

后续

卫生局被责令补办手续

据姜冯乐介绍,2010年张宽亮以县政协委员的身份就此事提交相关提案后,县房产管理局和国土资源局进行了答复。

其中县国土资源局在复函中称,卫生局存在私自改变土地用途、规避国有土地使用实行招、拍、挂出让的法律法规,以及造成国家资产流失等问题。并提出,宜君县卫生局非法改变土地用途使用土地761平方米,每平方米处以20元的罚款;以及责令卫生局补办用土批准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姜冯乐在接受记者采访中称,当初是因为原本要争取的40万元项目资金没有到位,造成了资金短缺,卫生局才将经济适用房面积扩大,并将其中的3户出售给卫生系统外人员。

铜川市纪委也在今年对此事进行了调查,认为张宽亮举报的卫生局私自改变土地用途等问题属实,但属于决策失误。(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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