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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校学费标准公布 本科一年最高15000元

标签物价局  本科生  财经类  艺术类  成人  2011-04-27 09:15

本报讯 (记者刘振 朱雪娇) 省物价局近日公布民办普通高校学费限价标准,高职生和本科生学费最高的均为艺术类,其中高职12000元/生·学年,本科15000元/生·学年。

艺术类本科生

年学费不得高于15000元

民办普通高校学费实行最高限价控制政策。从今年秋季开学起,计划内学生最高学费标准为:高职生文法财经类、理工外语类、艺术类,分别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8000元和12000元;本科生文法财经类、理工外语类、艺术类,分别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12000元和15000元。

计划内全脱产成人班学生学费,按上述同类学生相同专业学费标准收取;半脱产班按全脱产班学费标准的75%收取。非学历教育学生,具体收费标准由学校提出申请,报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

省物价局表示,学校可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办学成本及生源情况,在规定的最高标准内确定具体学费标准,并报省物价局、教育厅备案。

    学费标准执行

“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学费标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新招录的计划内本科及高职生执行新标准,老生仍执行原标准至毕业,各学校不得跨学年预收。

学校对经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要通过公示栏、招生简章、新生录取通知书、校园网等方式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学生休学期间

不得收取学费住宿费

此外,省物价局还要求,学生开学前申请退学并经学校同意的,学校应退还收取的全部学费、住宿费。

开学后申请退学按学期收费的,1个月以内核退70%的学费、住宿费;1个月以上2个月以内核退50%;2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核退40%;超过3个月的不再退费,退费时间从学生提出申请之日起计算。学生因故休学的,休学期间民办学校不得收取学费和住宿费。(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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