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肖琳)11日,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人社局了解到,随着社会保险管理信息化的发展,西安市企业职工《退休证》已失去实质性作用,因此决定不再全面办理企业职工《退休证》。
目前西安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流程为:在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企业(或职介中心、人才中心)携带职工个人档案及相关资料,并填写《西安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向人社部门进行申报;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持《西安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和《退休审批汇总表》,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办理领取养老金待遇手续即可。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1993年之后参加工作且无视同缴费年限的企业职工,由养老经办机构直接办理养老金待遇领取手续,无需到人社部门进行退休审批。
今后,对因出国等特殊原因,确需办理《退休证》的企业职工,由企业携《西安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到人社部门免费办理。
办理地址:西安市建工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厦7楼711室。
咨询电话:029-82282941、82282940。(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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