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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禁烟令"形同虚设 将邀请市民参与

标签公共场所  积极参与  客运站  吸烟者  打太极  2011-05-03 09:10

东方IC供图

昨天是“公共场所室内禁烟令”正式实施的第二天,记者走访了我市餐馆、网吧、客运站等场所发现,禁烟令在我市部分公共场所形同虚设。对此,卫生监管部门将邀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对公共场所禁烟的监管中来。

现象

部分公共场所依然烟雾缭绕

客运站:吸烟者与劝导员“打太极”

昨日下午2点,城西客运站候车室大厅广播里循环播放着禁烟广播,一位工作人员正在对一个吸烟的乘客进行劝阻,乘客掐灭了烟头,等工作人员刚走开,又点燃了一根烟。

餐馆:主动提供烟灰缸

在位于高新区的某酒楼,记者没有看到有吸烟的客人。负责门口迎宾的工作人员和酒楼内部分工作人员均佩戴禁烟劝导员红袖章。楼面经理告诉记者,酒楼从4月份开始配备了专职禁烟劝导员,对就餐时抽烟的客人进行劝导,并且已经不向客人提供烟灰缸。

“店里可以抽烟,您需要烟灰缸吗?”昨日中午,记者在小寨一家规模较大的火锅店就餐时,询问服务员店内是否允许吸烟,在得到肯定的应允后,服务员还问是否需要烟灰缸。

网吧:“禁止吸烟”形同虚设

昨日下午,在钟楼附近一家网吧,一边上网一边抽烟的人不在少数。

网吧收银台工作人员说,因为老板最近在外地,可能过几天网吧会配备专职的劝导员。记者看到,在收银台上以及每台电脑的左上角,都张贴着“禁止吸烟”的标语。

一位网管表示,作为服务人员,也不能过分劝阻客人,他们会逐渐取消网吧售烟的服务。

疑问

1、室内公共场所包括办公区吗?

在新版禁烟条例中,对“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并没有做明确的划分,有些市民认为,室内公共场所也应该包括办公室、楼道等地方,因为在这些场所吸烟的市民大有人在。

在高新区从事财务工作的刘波提出了疑惑:“办公室共有5个人办公,应该算公共场所,如果领导是单独一人的办公室,算不算室内公共场所,是否可以吸烟?”按照刘波的质疑,如果仅是公共场所禁烟,工作场所不禁烟,有可能留下公共场所禁烟空白。

2、你劝阻我不听,能奈我何?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对发生的危害健康事故未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导致危害扩大,或者隐瞒、缓报、谎报的,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也是我国第一次明确将“室内公共场所禁烟”列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目前没有明确对室内公共场所吸烟者制定相应的处罚条款,很多市民质疑:“在公共场所吸烟是个人自由,你劝阻,他继续抽,能把他怎么样?”

措施

将邀请市民参与控烟

据了解,卫生监督部门对各类公共场所宣传了新《细则》内容,并由经营者上报专(兼)职劝烟员,进行技巧培训,制作胸牌或红袖标标志,劝烟员5月1日起已经正式上岗。

西安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我市除了集中对企业培训专职或兼职的禁烟劝导员外,还将对公共场所进行突击检查。一旦发现公共场所有吸烟的市民,将立即上前要求熄灭,并对其进行劝导和讲解。对于经营单位,将没收所有吸烟器具,同时对其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对此,西安卫生监督所提醒消费者,公共场所空气质量不佳可拨打029—85533396进行投诉。

观点

控烟面临三道坎

“目前的情况是,很多市民对公共场所禁烟并不知道,而少数知道的人,因为没有法律的强制约束,觉得无所谓。”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张宝通说,到目前为止,新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发布后,除了告知和劝阻外,没有相应的法规和处罚条例出台。相关的监督部门和执法部门在新《细则》发布前也没有及时做好贯彻法律法规的准备工作。

说起禁烟,张宝通说,目前有三道坎必须面对——控烟立法空白、无专业执法队伍、卫生部门孤军奋战。所以,要想从整个社会做好禁烟工作,必须跨过这三道坎。在实施法律法规时,应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他说,立法本身就是一个宣传的过程,要动员起民众的力量,让老百姓理解并自愿配合,才能营造和维护无烟环境。

本组稿件由记者梁璠 高乐采写

(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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