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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养老保险明年6月底前覆盖全省 缴费11档

标签养老保险  省政府  事业单位  民生  2011-05-10 09:34

本报讯 (记者刘兢)今年7月1日起,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到2012年6月底前,基本实现制度全覆盖。

在37个国家级、24个省级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区县和部分市县实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此举的落实,将意味着我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比全国提前4年实现全覆盖。

在昨日由省长赵正永主持召开的省政府第7次常务会上,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我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会议要求,要把这个惠及民生的项目尽快落实到实处。

会议指出,参保的范围是指凡具有我省城乡居民户籍(不含在校学生),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未参加其它社会养老保险(不含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在本人户籍地自愿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城镇户籍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农村户籍居民参加新农保。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应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确有困难的,也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据介绍,我省推行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其任务目标是,城镇居民建立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居民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贴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它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标准如何

城乡居民均分为11个档次

《实施意见》将城乡养老保险缴费调整为11档,并明确指出,城镇居民基础养老金原则上按100元/月标准确定,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最低不低于55元/月。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组成;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组成。

《实施意见》将我省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档次统一调整为11个档次,即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参保人可自主选择。

缴费补贴标准统一调整为,缴费200元以下档次的,政府补贴为每人每年30元;缴费300元的,补贴为40元;缴费为400元以上(含400元)档次的,每提高一个档次,补贴在40元基础上分别增加5元,最高补贴标准为80元。城乡居民缴费补贴由省和市县各承担50%。月领多少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补

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补,到60周岁后可按月领取。

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省上要求基础养老金月标准原则上不低于100元,具体标准由各市确定。

具体的计算公式是: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总额/139)"

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的本息一次性退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参保人员在享受养老金待遇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的本息余额一次性退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还要建立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与新农保信息系统整合,纳入社会保险信息管理“金保工程”建设,并于其它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同时推行社会保障卡。(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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