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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网店必须在醒目位置亮标亮照

标签授权委托书  营业执照  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  身份证  2017-05-24 15:17
 西安新闻网讯(西安日报记者 轩辕杨子 西安晚报记者 宋洁 通讯员 郑爱民)根据陕西省工商局安排,2017年5月24日开始至9月30日,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督促引导和规范辖区内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主体,在其网站主页面或从事经营活动的主网页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同时为需要申领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的主体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力求实现95%以上的亮照亮标率目标。

  据了解,申请和加贴电子链接标识有两种网上办理和现场办理两种方式。网上办理,网络经营者直接访问“陕西工商网络交易服务网”(网址:http://wljg.snaic.gov.cn),点击“电子链接标识申请”按钮,依照说明登录后填写申请内容,经工作人员审核后获取标识代码,再将标识代码安装到网站首页或从事经营活动的主网页醒目位置即可;现场办理,网络经营主体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可携带经营主体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网站地址、网站管理人员和联系电话,直接到县级以上工商或市场管理部门网络监管机构,由工作人员现场办理。

  陕西省工商局要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精心筹划,认真组织,通过公告、电话、短信、网络或书面等多种途径及时告知当事人,广泛宣传网络经营主体身份识别管理有关规定,依法采取告诫、约谈、行政处罚等多种手段强力推进亮标亮照工作,及时督促和引导网络经营主体主动申请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主动提供帮助和服务,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西安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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