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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起至30日 陕西公务员面试集中复审资格

标签陕西公务员  工作人员  应届毕业生  身份证  户口所在地  2011-05-23 09:01

本报讯 (记者 刘振) 报考陕西省2011年公务员(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进入相关职位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将于5月24日8时至5月30日18时集中进行资格复审。

哪些考生进入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范围为:报考西安、宝鸡、铜川、汉中市行政系统和省环保厅、计生委、文物局、国防科工办、司法系统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还须参加体能测评。

哪些材料需要提供

参加复审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对于报考有生源地、户口所在地限定职位的考生,还应提供户口本(复印件留存)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考生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5月24日前可登录省人事考试中心网打印)。

    往届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对于报考有生源地、户口所在地限定职位的考生,还应提供户口本(复印件留存)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报考有学位要求职位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应工作经历证明;考生报名登记表。

须提供的其他材料包括:职位要求是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的相关证明,其他人员提供所在党组织或档案代理所在地的相关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由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另外,具体职位要求需提供其他资格条件证明的,请电话详询资格审查部门。

哪些情况缺额递补

凡属报名注册虚假信息、提供材料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或报考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形成的职位空缺,以及因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等情况而形成的职位空缺,由各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级各有关部门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在规定时限内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

专业科目考试

专业科目考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有关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部门实施。本次招考公告中已确定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有关部门将在资格审查后进行专业课考试,然后再进行面试。报考这些职位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请与招考部门及时联系。

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提醒考生,近期关注省政府门户网、省公务员局网站有关公告、信息,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以免贻误面试资格复审,包括递补等机会。

相关链接

体能测评项目共三项

参加省公考,报考我省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安全、司法、劳教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且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均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分男子组、女子组,主要通过10米×4往返跑、中距离跑、纵跳摸高三项,分别测评报考人员的反应灵敏性、忍耐力、爆发力。(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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