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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首次举行假释听证会 三服刑犯当场假释

标签服刑人员  听证会  服装  便装  2011-06-04 17:30

一名获得假释的服刑人员(右)换上亲人带来的服装准备回家。

在听证会现场,即将获得假释的服刑人员王某鞠躬致谢。

昨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举行“假释一体化”听证会,经过法定程序,公开对魏某等3名服刑人员作出假释裁定。听证会结束后,3人当场换上便装,在家人陪伴下走出监狱大门,步入崭新的生活。

听证过程

十余环节道道把关

昨日上午9时许,在位于陕西省未成年犯管理所的听证会现场,法院、检察院、监狱、司法、社区等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次落座,还有部分未成年犯参与旁听。服刑人员马某、魏某、王某(未成年人)进入法庭,静候听证开始。

整个听证程序分为十余个环节严格执行。西安监狱和陕西省未成年犯管理所先后向法庭提请假释建议书。按照听证程序,服刑人员魏某自述了自己的改造表现、悔罪态度及获得的立功奖励。魏某所在分监区的监管警察讲述他的服刑表现。由两名同监室的服刑人员到庭作证,证明魏某在狱中认真学习各项知识,确有积极改造表现。

    随后,监狱干警就魏某的服刑表现作以说明,并出示相关证据;心理咨询师提交魏某的心理测评报告;社区矫正帮教机构宣读《假释人员帮教协议》,表示将对他进行各种教育,帮助他解决就业、法律、生活中的难题,直至成为守法公民;魏某的父亲宣读《假释人员家庭管束承诺书》,承诺遵守法规、服从管理,配合社区矫正帮教工作;驻监(所)检察机关发表监督审查意见,确认监狱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听证会程序合法。

在最后的陈述环节,37岁的魏某激动地说,他曾在商业领域工作,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刑。4年的改造生活,让他懂得“金钱换不来幸福”,假释出狱后,一定将昔日迷途的教训牢记心里。

减刑假释

从书面审查到公开听证

中午12时许,经过依法合议,合议庭宣读刑事裁定书。法院认为,3人在服刑期间的表现符合假释的条件,准予假释。假释考验期从假释之日起计算,至服刑期满。

西安市中院审监庭副庭长刘群介绍,此次公开听证会改变了以往以书面审查为主的审理方式,确保减刑假释案件办理过程公开、公正、透明,实现监狱与社区矫正机构的无缝对接,得到社会的认同。

当场获释

“终于可以回家了”

昨日中午12时半,办理完相关手续后,37岁的魏某换上了一件白色T恤。在父亲的陪伴下走出听证会现场,人仿佛一下子轻松了许多。

魏某告诉记者,他是家中独子,老父亲患有冠心病,还要日夜为他操心。“入狱时,我的孩子只有1岁大,服刑4年,我没有见过他一面。每次打电话时,我都难过得不行。现在,孩子已经5岁了。今天我终于可以回家看看孩子,孝敬孝敬老人。”魏某说,提前两年回家,有助于自己提前融入社会,他一定会珍惜这个难得的机会。

另一名假释人员马某说,他在监狱内参加过厨师培训,社区已经帮助他安排好了工作,很快就可以到一家餐饮企业工作了。

名词解释

假释一体化

是指在法律框架内将符合假释条件、犯罪情节和主观恶性较轻的罪犯,通过危险评估、征求意见、安置帮教、落实监管、法律监督等一体化方式,经法定程序对其予以假释的一项刑罚执行变更措施。(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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