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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非盈利性机构收费 实行政府指导价

2021-09-07 17:46

教育部发文明确培训材料内容不得超标超前

培训材料编写研发人员须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

学科类培训材料的编写研发人员应具备教师资格证书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通知——

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将实行政府指导价

通知指出,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政府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并按程序纳入地方定价目录。

各地制定的浮动幅度 上浮不得超过10%

通知明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制定,或经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由地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由培训机构办学许可审批地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制定。各地制定的浮动幅度,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可不限。

培训机构在政府制定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建立收费政策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

通知要求,各地要坚持学科类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充分考虑其涉及重大民生的特点,以有效减轻学生家庭教育支出负担为目标,以平均培训成本为基础,统筹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学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要区分线上和线下以及不同班型,分类制定标准课程时长的基准收费标准。

班型主要可分为10人以下、10至35人、35人以上三种类型。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具体的分类标准。标准课程时长,线上为30分钟,线下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要建立收费政策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完善。

各地要在今年年底前出台政府指导价管理政策

通知提出,各地要根据相关规定,加强对培训机构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成本调查,严格核减不合理成本。

培训成本包括培训机构人员薪酬、培训场地租金、宣传费、研发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以及其他费用。其中,培训机构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应正常合理,不得明显高于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教育行业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通知还从强化收费信息公开、加强收费行为监管、切实抓好组织实施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各地要于2021年底前出台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政府指导价管理政策,明确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以及具体实施时间,并做好政策衔接,加强预期引导和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政策平稳落地。

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的管理,参照执行。 据新华社

如何保证制定的政府指导价能严格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答记者问时指出,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有利于遏制培训机构过度逐利行为,促进其公益属性的回归;有利于降低过高的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切实减轻学生家庭教育支出经济负担;有利于增强校外培训收费透明度,更好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为保证政策执行到位,《通知》要求各地督促培训机构按照规定通过网站、收费场所、线上应用程序、公开媒体等途径,将学科类校外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开;将招生简章、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资料,连同上一年度收入、成本、利润以及关联交易、政策执行等情况,于每年6月底前分别报送给当地教育、发展改革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切实发挥好全国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作用,鼓励各省级或市级教育部门采取集中公示的方式,将当地主要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类型、办学规模、收费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开。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加快制定学科类校外培训内容质量、培训进度、课时设置等标准规范,并向社会公开。

《通知》强调,要推动培训机构全面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规范自身收费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其他费用。市场监管、教育、发展改革等部门要依职责加强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执行情况的监督。依法严厉查处超过政府指导价收费,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虚增培训时长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同时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方参与监督。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

西安学科类培训机构咋收费的?

6日,华商报记者了解到部分西安学科类培训机构目前的收费情况:

●家长杨先生:我刚刚给孩子续费了学而思四年级的语数科目,各科收费均为2400元,课程时间是从10月5日—12月21日,每周1节,每次2小时,大概12次课,课时费是100元/小时,面授班课大约是10多人一个班。

●家长郑先生:给上初中的孩子在渭滨路的优胜教育报了数学课,报价是3000元30节课,然后给家长打折说是2700元30节课,每周上1次2小时,消2节课时,也就是说30节课大约能上3个多月,课时费大约为90元/小时。

●家长潘女士:新东方西安学校初中的语数英培训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小班课,大约每班6—9人,收费为16次课4780元,每次课程是2小时,一周1次课,课时费约为149.3元/小时,另一种为大班课,每班约为35—40人,收费为18次课2250元,每次课程约100分钟,1周1次课,课时费约为75元/小时。

●家长周先生:朴新杨健教育小学四年级语数英的课程中,语数均为1760元12次课,英语为1960元12次课。一学期大概是16次课,但因为要遵守国家的一次性收费不超过3个月的规定,所以一次只交12次课,英语稍微贵一点的原因是会有外教视频课。如果3科同时报名的话还能打个9.5折。

●家长宋女士:目前在领军教育给初二的孩子报的一对一补习。领军教育(长兴校区)今年没有班课,老师说是因为课程比较难安排,所以我们也选了一对一,收费标准大概是215元/小时,一般是2个小时,但可以根据孩子的情况弹性安排。 华商报记者 付启梦

教育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不得超标超前

日前,教育部印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从多方面对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规范提出要求。

■明确材料内容编审标准

培训材料内容科学准确,容量、难度适宜,与国家课程相关的内容应符合相应课程标准要求,不得超标超前;

培训材料符合学生成长规律,满足多层次、多样化学习需求,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鼓励探究创新。

培训材料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或者歪曲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人民军队历史;污蔑攻击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损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有反华、辱华、丑华等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侵犯民族风俗习惯;宣扬宗教教理、教义、教规以及邪教、封建迷信思想等;含有暴力、恐怖、赌博、毒品、性侵害、淫秽、教唆犯罪等内容;不符合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植入商业广告或者变相的商业广告;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含有误导中小学生产生不良行为的内容;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完善相关人员资质标准

培训材料编写研发人员必须政治立场坚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社会形象等。

学科类培训材料的编写研发人员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非学科类培训材料的编写研发人员应具备相关行业资质证书或专业能力证明。

审核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相关教育或培训经验。

■健全审核把关制度

建立培训材料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制度,坚持凡编必审、凡用必审。

实行培训材料编审分离制度,遵循回避原则。

学科类培训材料采取校外培训机构内部审核和教育行政部门外部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双审核。其中,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时,对线上及线下培训相对固定形式的基础性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对以资料库、视频等形式存在的培训材料进行抽查。

非学科类培训材料在校外培训机构内部审核基础上,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协助相应主管部门开展抽查、巡查。

所有培训材料保管期限不少于使用完毕后3年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就《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有关内容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研制《管理办法》的过程中,曾面向学生家长、培训机构,选取北京、福建、江西、河南、陕西、新疆等省份,采取书面调研和现场调研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厘清培训材料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管理办法》治理的重点和边界。

该负责人指出,《管理办法》所指的培训材料,是指经审批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自主编写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学习材料,包括线上与线下、学科类与非学科类培训材料。也就是说,只要是培训机构编写的用于面向中小学生培训时使用的所有材料,都在《管理办法》覆盖范围之内,没有死角,没有遗漏。

明确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应规范培训材料选用程序。选用的培训材料须为审核通过的培训材料或正式出版物。校外培训机构选用境外教材,应参照《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明确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对所有培训材料存档保管、备查,保管期限不少于相应培训材料使用完毕后3年。培训材料及编写研发人员信息须向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备案材料产生变更时,应及时提交变更内容说明和变更材料。

《管理办法》明确提出,检查发现培训材料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教育行政部门督促相关培训机构限期整改,并可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整改期间,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使用相关材料开展任何形式的授课活动。对情节严重或者逾期未完成整改的校外培训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民办学校办学许可。 据教育部官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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